海关过境货物监管新规来了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次数:
海关过境货物监管新规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 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十类货物禁止过境。明确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过境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期间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卸离运输工具。东莞长安注册公司东莞长安申请进出口权东莞长安财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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