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公司注册时,注册资本未到,能否认缴100万行不行呢?开门顺会计为您分析下:
具体方式如下:
第九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转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
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已于 年 月 日前缴足。(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