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3.01.09 浏览次数:

金融机构特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东莞松山湖注册公司松山湖没有地址注册公司东莞长安公司转让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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