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扣除
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长安公司注销的资料、长安注销公司的费用、长安代办营业执照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公司注册
公司注销
公司变更
个体户注册
公司异常解除
工商年检
代理记账